关于二次加压电费由谁承担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小区共用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分配。根据相关规定,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二次供水设施属于小区的共用设施。这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包括因此产生的电费,都是物业公共部分、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的一部分。
接下来,我们参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中的规定。该通知明确指出,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来解决,而不得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为了进一步落实这一政策,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例如,我省就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21〕92号),其中也明确规定了这一政策要求。
因此,结合上述规定和政策,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物业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所产生的电费,即二次加压电费,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来解决,而不应单独向业主收取。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二次加压电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