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疗店非法行医的处罚需根据具体违法情节确定,可能涉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民事赔偿,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理疗店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或非卫生技术人员(如无医师资格人员)从事医疗行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违法所得5-20倍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例如,若理疗店通过针灸、推拿等手段治疗疾病但无资质,可能面临1万-20万元罚款。
刑事处罚
若非法行医行为造成患者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或存在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继续行医等情节,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非法行医罪”。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或造成死亡,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理疗店使用未经消毒的器械导致患者感染死亡,负责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患者因非法行医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要求理疗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若理疗店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还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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