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但不补交诉讼费 如何处理-方宏图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行政纠纷

在司法实践中,若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但未补交诉讼费,法院通常会按撤诉处理或不予受理新增请求部分,具体需结合案件阶段和法院释明情况判断。以下是详细分析:

1. 案件受理阶段: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新增请求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需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补交相应诉讼费。若未补交:

  • 法院可视为未提出新增请求:直接对原诉讼请求进行审理,新增部分不纳入裁判范围;
  • 若新增请求与原请求关联性弱:法院可能要求当事人另行起诉,避免程序拖延。

示例:原告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庭审中增加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但未补费,法院可能仅审理10万元部分。

2. 庭审阶段:法院可能按撤诉处理新增请求

若当事人在庭审中增加诉讼请求但未补费:

  • 法院会释明补费义务:若当事人仍拒绝补交,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对新增部分按撤诉处理;
  • 若新增请求涉及核心争议:法院可能中止审理,要求当事人限期补费,逾期则恢复原请求审理。

示例:离婚案件中,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增加财产分割请求但未补费,法院可能对新增部分不予处理。

3. 特殊情形:法院可酌情减免或缓交

若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法补费,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 需提交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等;
  • 法院审查后决定:若批准,新增请求可进入审理程序;若驳回,仍需补费否则按撤诉处理。

示例:当事人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法院可能批准其缓交新增请求的诉讼费。

4. 实务建议:当事人应如何应对?

  • 及时补交费用:收到法院补费通知后,务必在指定期限内完成,避免新增请求被排除;
  • 申请司法救助:若确实无力补费,立即提交书面申请并附证明材料;
  • 与法院沟通:主动联系法官说明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

总结:增加诉讼请求未补费的处理结果取决于案件阶段、请求性质及当事人经济状况。建议当事人严格遵循法院指引,必要时寻求专业协助以确保权益。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