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包庇打人者做出不许行政处罚 如何申请行政复议-蔡天水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行政纠纷

若认为公安机关包庇打人者并作出不许行政处罚的决定,您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具体流程及要点如下:

  1. 明确复议机关: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因此,您可以选择向作出不许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如区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如市公安局)申请。
  2. 准备复议材料:

    • 复议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您本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信息(即作出不许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请求(如撤销不许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公安机关包庇打人者的情况及证据)。
    •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医疗记录、报警记录等,用以证明打人事实存在及公安机关存在包庇行为。
    • 身份证明: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 提交复议申请:

    • 将准备好的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选定的复议机关。
    • 提交方式可以是直接递交、邮寄或通过复议机关指定的在线平台提交。
  4. 复议过程:

    • 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会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受理后,复议机关会通知被申请人(即公安机关)提交答复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
    • 复议机关将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进行调查取证。
  5. 复议决定:

    • 复议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60日内,经批准可延长至90日)作出复议决定。
    • 复议决定可能包括维持原决定、撤销原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决定、确认原决定违法等。
  6. 后续救济:

    • 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您还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

  • 在整个复议过程中,保持与复议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复议进展。
  • 确保提交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以支持您的复议请求。
  • 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但在此之前,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