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院告知当事人方法有哪些 法律依据是那条-毛杰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中,法院告知当事人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直接送达:

    • 方法:法院直接将诉讼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
    • 法律依据:虽然《行政诉讼法》未直接规定送达方式,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等程序事项,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直接送达的方式。
  2. 留置送达:

    • 方法: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3. 委托送达:

    • 方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 法律依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4. 邮寄送达:

    • 方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除可以委托送达外,还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法律依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
  5. 转交送达:

    • 方法:对军人、被监禁的人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需要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过其所在部队或有关单位转交。
    • 法律依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6. 公告送达:

    • 方法: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法律依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总结与建议:

  • 行政诉讼中,法院告知当事人的方法多样,旨在确保诉讼文书的及时、有效送达,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应认真阅读,了解诉讼权利和义务,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 如果对送达方式或诉讼文书内容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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