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给同学追 导致脚下滑到摔伤 责任如何划分-李新民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侵权纠纷

核心结论:孩子在学校因被同学追导致滑倒摔伤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从学校、追逐方孩子及其监护人、受伤孩子自身等多角度分析,可能存在以下几种责任划分情况。

  1. 学校可能承担的责任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在此次事件中,如果学校在日常教育管理中,没有对学生进行足够的安全教育,比如没有开展过关于课间活动安全、追逐打闹危险等方面的教育课程或活动;或者在事故发生时,学校老师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未能尽到合理的监管职责,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孩子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家长因照顾孩子产生误工损失)等。
  2. 追逐方孩子及其监护人可能承担的责任
    •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追逐方的孩子主动追逐他人,这种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是导致受伤孩子滑倒摔伤的直接原因,存在明显过错。
    • 由于追逐方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追逐方孩子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内容与学校可能承担的赔偿范围类似,主要是受伤孩子的各项合理损失。
  3. 受伤孩子自身可能承担的责任
    • 如果受伤孩子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明知道在被追逐的情况下,还故意往危险的地方跑,或者自身在奔跑过程中没有注意地面情况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例如,受伤孩子自身过错程度为 20%,那么追逐方孩子及其监护人、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20%,具体减轻比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综合判断。

在实际处理这类事件时,各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学校的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情况来判定各方的责任比例。如果你还有关于此类事件责任认定的其他疑问,或者涉及到具体的赔偿金额计算等问题,都可以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