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两个问题,我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解答。
一、老人自己住进养老院,不养残疾人子女是否犯法?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
然而,当老人自己选择住进养老院时,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就免除了赡养义务。子女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比如支付养老院的费用或者根据老人的实际需要提供其他形式的赡养支持。至于是否“不养残疾人子女”,这并非由老人住进养老院这一行为决定,而是取决于子女自身的经济能力和法律义务。如果子女本身也是残疾人,且经济困难,无法同时承担自己和老人的生活费用,那么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老人或其他亲属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但无论如何,子女都不能完全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二、老人养老钱优先用于自己是否犯法?
关于老人养老钱的使用问题,这主要涉及到老人的财产权和自主权。在法律上,老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他们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自己的养老钱。因此,老人将养老钱优先用于自己的生活、医疗等需求,是完全合法的,也是符合常理的。
当然,如果老人有多个子女,且子女之间对养老钱的使用存在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剥夺老人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同时,子女也应该尊重老人的意愿和选择,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支持。
总结与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