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表塌陷区恢复成农田的手续怎么办-张宏伟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房产纠纷

将矿山地表塌陷区恢复成农田,这一过程主要涉及到存量采矿用地的复垦修复工作,以下是详细的手续办理流程和要点:

一、明确复垦修复类型

首先,需要明确塌陷区属于哪种类型的存量采矿用地。根据相关规定,存量采矿用地主要包括两类:

  1. 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即义务人灭失的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
  2. 企业存量采矿用地:即存在义务人的已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

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复垦方案

  1. 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

    • 应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 方案中需明确复垦修复的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节点等,并强化项目过程管理。
  2. 企业存量采矿用地:

    • 应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依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修复。
    • 方案中需明确阶段性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并严格规范实施。

三、合法合规性审查

在复垦修复项目实施前,需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主要包括:

  •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复垦修复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规划及管控要求。
  • 纳入复垦修复验收范围内的土地是否地类清晰、权属无争议。

四、复垦修复实施与过程管理

  • 按照编制好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复垦方案进行复垦修复工作。
  • 在实施过程中,需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复垦修复的质量和效果。

五、验收申请与程序

  1. 验收申请:

    • 复垦修复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或采矿企业应向复垦修复项目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 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复垦修复过程记录、成果报告等,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 市县初验:

    •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验收申请材料,对复垦修复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 依据土地复垦、矿山生态修复有关验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复垦修复工程建设内容、质量和效果等进行验收。
    • 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初验合格的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终验。
  3. 省级终验:

    •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市县提交的验收材料开展终验。
    • 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实地检查,并形成终验意见。

六、复垦修复后地类、面积和质量核定

  • 项目竣工后,实施范围内的地类和面积需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或通过日常变更机制并经国家核查认定结果进行核定。
  • 复垦修复为新增耕地的,需符合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 复垦修复为园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其他农用地的,需符合国土调查地类认定标准。
  • 严把复垦修复质量关,确保复垦修复形成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和相关安全利用标准。

七、信息填报及结果运用

  • 复垦修复实施单位应在项目批准后或验收申请前,通过全国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验收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填报。
  • 复垦修复竣工后,应通过该系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表。
  • 复垦修复验收时,省级及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填写项目验收初验、终验等信息并认真审核。
  • 复垦修复后的土地若产生腾退指标或用于办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审批的,需纳入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统一管理。

八、后续跟踪管理

  • 各地应结合实际,就复垦修复验收后土地管理制定实施细则。
  • 对于运用日常变更机制举证认定地类方式验收的项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跟踪核实项目区在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地类变化情况。
  • 涉及农用地面积减少的,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使用腾退指标。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完成矿山地表塌陷区恢复成农田的手续办理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复垦修复工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