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是担保吗-王慧欣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经济纠纷

仅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担保中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所以,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表述,从法律条文上看,符合连带责任保证的认定条件。例如,甲为乙向丙借款提供担保,在担保合同中明确写明“甲对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甲承担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特征角度

  1. 保证人责任的无条件性
    •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一旦主债务人未能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直接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无需先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比如,上述例子中乙到期未还款,丙可直接要求甲承担还款责任,甲不能以应先找乙还款为由拒绝。
  2.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责任等同性
    •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可自由选择向谁主张权利,二者在承担责任上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续以甲、乙、丙的例子说明,丙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先找乙或甲还款,甲不能以应先找乙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所以,仅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具备连带责任保证的这些特征,可以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担保。

合同签订背景和目的角度

  1. 合同签订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 需要综合考量合同签订的具体情况,如谈判过程、沟通记录等,判断当事人是否有让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明确意图。若债权人在协商中明确要求更有力的担保,且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合同条款表述不完全规范,也可结合背景情况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例如,在商业合作中,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要求合作方提供更有力的担保,合作方同意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合同中简单表述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结合背景可以认定是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的目的和作用
    • 若担保旨在增强债权的实现保障,使债权人能更便捷地获得清偿,则约定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此目的。在商业交易中,债权人常要求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降低交易风险,确保资金及时收回。比如,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人,这种情况下仅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典型的担保形式。

特殊情况角度

在某些情况下,即便合同未明确写明“连带责任担保”,但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实际,仍可认定为连带责任担保。例如,担保人承诺对债务人债务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且未约定具体担保方式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担保可能被视为连带责任担保。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连带责任担保时,必须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或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该担保可能无效或被撤销。如果你在债务债权(抵押担保)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