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却让你们直接和保险公司交涉,这种做法本身并不违法,但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需要分情况讨论:
从法律责任角度
对方作为全责方,确实有义务配合受害方(即你们)处理赔偿事宜,包括提供保险信息、协助联系保险公司等。但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全责方必须全程参与谈判,因此对方让你们直接与保险公司交涉,不直接违反法律规定。不过,若对方拒绝提供保险信息(如保单号、保险公司联系方式等),导致你们无法顺利索赔,则可能涉嫌逃避责任,此时可向交警部门或法院求助。
从实际操作角度
保险公司是赔偿义务的履行方,理论上你们可以直接与其沟通。但全责方作为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若完全“置身事外”,可能增加你们的沟通成本。例如:
建议你们采取以下措施:
关键提醒:无论对方是否参与,你们都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全责方的配合程度可能影响赔偿效率。若遇到复杂情况(如伤残鉴定、多车事故等),建议随时向我咨询具体流程和证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