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转移 有多个继承人 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办理流程和必要材料-刘江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不动产继承转移中,有多个继承人且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办理流程和必要材料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一、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 所有继承人需准备身份证明(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原件核对,收复印件),这可以是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等。
    • 土地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这是证明被继承人拥有不动产的重要文件。
    • 如果选择不提供继承公证书,则需要准备亲属关系证明(由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证明出具,原件),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 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需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原件),并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或者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公证书。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原件),这是继承人确认继承不动产的书面声明。
    • 如果是不动产为房改房,还需提供单位及房改办出具的无异议证明(原件)。
    • 根据不动产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宗地图、分户图(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出具,若中心无该房产数据需前往测绘公司进行制图)、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及地籍测绘成果报告(测绘公司出具,资规局信息中心核图,原件,独立地块整栋楼的需提供)等。
    • 如果宗地上有房屋但没有登记,需做出暂不确权房屋声明(原件)。
  2. 缴纳税费:

    • 继承人需前往税务局办理相关税费的缴纳手续。
  3. 提交申请:

    • 所有继承人(包括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如果其不能到场,需出具《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需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如果继承人不能到场,需出具《委托公证书》。
  4. 审核与公示:

    •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15个工作日)。
  5. 出证:

    • 审核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承诺时限内(通常为3个工作日)出具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必要材料总结

  • 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 土地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 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不提供继承公证书)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原件)或《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原件)
  • 单位及房改办出具无异议证明(原件,房改房需要提供)
  • 根据不动产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宗地图、分户图、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及地籍测绘成果报告等
  • 暂不确权房屋声明(原件,如适用)

三、注意事项

  • 继承人与放弃继承人必须共同到场申请,或提供相应的公证书。
  • 房产处于抵押、查封等情况下,需提前如实告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有抵押,需银行出具同意函)。
  • 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税费缴纳,请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费用。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清晰地了解不动产继承转移中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办理流程和必要材料。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