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商支付家具定金 后续家具款不支付怎么办-胡云峰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合同纠纷

采购商支付定金后不支付后续家具款,供应商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依据定金罚则主张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若合同明确约定定金性质(如“定金”字样且金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采购商违约时,供应商有权没收定金或要求采购商双倍返还定金(若供应商已履行合同义务但采购商拒付尾款)。
    操作建议:立即固定合同、定金收据、沟通记录等证据,书面催告采购商支付尾款并设定合理期限,逾期未支付则直接主张定金罚则。

  2.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尾款
    若供应商希望完成交易,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采购商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利息(按LPR计算)。若家具已交付但采购商未付款,可同时主张留置权(如家具仍在供应商处)或要求返还家具并赔偿损失。
    操作建议:保留送货单、验收单、催款记录等证据,证明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3. 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
    若采购商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如失联、拒绝沟通),供应商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解除合同,并要求采购商赔偿实际损失(如家具成本、利润损失、仓储费等)。
    操作建议:通过书面通知(EMS或律师函)明确解除合同,并附损失计算清单及证据。

  4. 注意诉讼时效与证据固定

    • 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 关键证据包括:书面合同、定金收据、送货单、催款记录(微信/邮件/短信)、采购商违约声明等;
    • 若采购商为个体户或公司,需核实其主体信息(如营业执照)以确保诉讼主体适格。

风险提示:

  •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定金性质或金额超标(超过20%),可能被认定为“预付款”,无法主张定金罚则;
  • 若家具已交付且无留置权,需尽快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采购商转移资产。

建议行动步骤:

  1. 梳理合同及证据;
  2. 发送书面催告函;
  3. 根据采购商反应选择主张定金罚则、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4. 必要时委托律师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如有具体合同或证据材料,可进一步分析优化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