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碰到别人车 车子被扣想要拿出来需要对方签字吗-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交通事故

醉驾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取车是否需要对方签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事故处理阶段:一般需要对方签字配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扣留车辆是为了调查事故原因、收集证据(如血检报告、行车记录仪等)。在事故责任认定前,若对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或未达成赔偿协议,交警可能要求双方签字确认调查结果或调解协议后才会放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交警有权扣留事故车辆以收集证据,但需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2. 责任明确且无争议时:可能无需对方签字
    若醉驾方全责且对方无异议(如已签署《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达成书面赔偿协议),交警完成调查程序后,会直接通知醉驾方领车,无需对方额外签字。但需注意:若车辆因赔偿纠纷被法院保全,则需法院解封后才能取车。

  3. 特殊情形:对方拒签不影响程序合法性
    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签字,交警可依据调查结果(如监控、血检报告等)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并出具《放车通知书》。此时醉驾方可凭通知书领车,但需承担对方可能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风险。

行动建议:

  • 立即联系交警部门确认车辆扣留原因及放车条件;
  • 若对方提出不合理要求(如索要高额赔偿才签字),可要求交警依法处理,避免私下妥协;
  • 醉驾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之一),需同时配合刑事调查,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刑事与民事赔偿问题。

(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以当地交警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