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事先约定放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陈雪娇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房产纠纷

结论前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同中可以事先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约定必须基于承租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方能生效。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合法性分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
    •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需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特定情况下(如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人出卖给近亲属)除外。若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未表示购买意愿,则视为放弃此权利。
  2. 合法性解读: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项法定权利,但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承租人可以选择放弃这一权利。
    • 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必须满足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即真实性、合法性和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约定的有效性条件

  1. 意思表示真实:

    •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必须是其自由且真实的意愿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形。例如,若出租人以不续租为条件迫使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该约定可能因欺诈或胁迫而无效。
  2. 约定形式合法:

    • 建议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清晰,避免未来争议。书面合同应详细记录放弃的具体内容、条件和期限。例如,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承租人在此放弃其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且该放弃为不可撤销”。
  3. 不违反法律法规:

    • 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排除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定权利,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国家政策限制的情况。例如,若约定内容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则该约定可能无效。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明确约定内容:

    • 在合同中应具体、明确地表述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范围、条件和期限,确保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一致。例如,可以约定“承租人放弃对租赁房屋在出租人出售时的优先购买权,无论出售对象为何人,无论出售价格如何”。
  2. 充分说明后果:

    • 出租人有义务向承租人充分解释放弃优先购买权可能带来的后果,确保承租人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例如,出租人应告知承租人,一旦放弃优先购买权,将无法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租赁房屋。
  3. 保留相关证据:

    • 为防止未来纠纷,双方应妥善保存与放弃优先购买权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协商记录、通知送达凭证等。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将起到关键作用。
  4. 遵守程序要求:

    • 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时,应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明确表示。若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表示放弃,则可能被视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法律后果

  • 一旦承租人有效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便有权自由地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而承租人将不再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出租人后续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承租人无法以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交易无效或要求重新交易。

操作建议:对于出租人而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若希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应确保约定内容合法、明确,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对于承租人而言,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如果你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