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想往后弹性退休但公司不同意”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弹性退休制度的实施是基于职工与所在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弹性延迟退休,但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这一规定强调了双方协商的重要性,意味着弹性延迟退休并非单方面可以决定,而是需要单位和职工共同达成一致。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希望弹性延迟退休,但公司不同意,那么根据现行政策,您将无法直接实现弹性延迟退休。因为弹性延迟退休的前提是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如果公司不同意,这一前提就不成立。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其他选择,比如按照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与公司进一步沟通,了解公司不同意的原因,并尝试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政策有特别规定。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能弹性延迟退休。不过,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因为您并未提及自己是这些特定职位的人员。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弹性退休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和单位的实际需求,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应该秉持平等、协商的原则,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如果您对公司不同意弹性延迟退休的决定有异议,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更深入的沟通,或者咨询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更多的政策信息和解决方案。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