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务犯罪人把犯罪所得款送给他人后可以追缴吗-柴建民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刑事辩护

职务犯罪人将犯罪所得款送给他人后,该款项仍然可以依法追缴。具体分析如下:

  1. 追缴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里的“违法所得”包括直接或间接通过犯罪行为获取的财物,无论是否转移至他人名下,均属于追缴范围。

  2. 款项转移不影响追缴
    即使犯罪人将赃款赠与他人,只要接收方未支付合理对价(如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或明知是赃款仍接受,司法机关仍可依法追缴。例如:

    • 若接收方是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且无合法经济来源支撑该款项,可能被推定为“明知”赃款;
    • 若接收方以“借款”形式收取,但无还款意图或能力,也可能被认定为赃款转移。
  3. 特殊情形:善意第三人
    若接收方通过合法交易(如正常买卖、合理价格受赠)且不知情,可能构成“善意第三人”。此时:

    • 赃款可能无法直接追缴,但可通过其他方式(如要求犯罪人用其他财产退赔)保障被害人权益;
    • 若接收方确实无过错,司法机关会平衡各方利益,避免过度追责。
  4. 实务操作建议

    • 司法机关会通过调查资金流向、交易记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认定款项性质;
    • 若您涉及此类案件,建议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沟通记录),协助司法机关查明事实。

总结:职务犯罪的赃款转移不影响追缴,但需根据接收方是否善意、是否支付对价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为您分析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