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定完责 双方没有协商好 扣的车可以拿走吗-李强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交通事故

结论:在交警定完责且双方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车辆是否可以拿走,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若车辆检验报告已出且事故处理完毕,车辆通常可以取回;若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则需等待检验鉴定完毕并收到交警通知后才能取回。

分析说明:

  1. 车辆检验报告已出且事故处理完毕: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在车辆检验报告已出,且事故处理完毕(如已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若车辆无其他扣留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此时,车辆可以取回。
  2. 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

    • 如果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而被暂扣,那么需要等待检验鉴定完毕并收到交警的通知后,才能前往指定地点取回车辆。
    • 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因此,车辆被暂扣的时间可能较长,当事人需耐心等待。

特殊场景:

  • 若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依法申请复核。但复核期间,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则一般不影响车辆的取回。
  • 若车辆因事故损坏严重,需要维修后才能取回,那么当事人需与保险公司或维修厂协商维修事宜,并在维修完毕后取回车辆。

行动建议:

  1. 及时与交警沟通:了解车辆扣留的具体原因和预计取回时间,以便做好相应安排。
  2. 保留相关证据:如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3. 依法申请复核: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申请复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关注车辆维修进度:如果车辆需要维修,及时与保险公司或维修厂沟通,了解维修进度,确保车辆能够及时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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