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有哪些-杨勇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刑事辩护

贪污贿赂犯罪主要包括贪污犯罪和贿赂犯罪两大类,具体涵盖以下罪名:

一、贪污犯罪

  1. 贪污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特殊情形: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上述行为,也以贪污论处。
  2. 挪用公款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无法说明来源的行为。
  4. 隐瞒境外存款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依法申报,若数额较大而故意隐瞒不报的行为。
  5. 私分国有资产罪

    • 定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6. 私分罚没财物罪

    • 定义: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二、贿赂犯罪

  1. 受贿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若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也以受贿论处。
  2. 单位受贿罪

    • 定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手续费也属受贿。
  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的行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4. 行贿罪

    • 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若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或回扣、手续费且数额较大时,也以行贿论处。
  5.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 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6. 对单位行贿罪

    • 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7. 介绍贿赂罪

    • 定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8. 单位行贿罪

    • 定义: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后果与建议:

贪污贿赂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对于涉嫌此类犯罪的情况,建议尽早向我咨询,以便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并获得有效的法律支持。同时,我也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问题或疑虑,都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尽我所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