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打官司并不是直接告交警。下面我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证据收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一种行政行为。它本身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证据,用于在后续的民事赔偿或刑事诉讼中证明事故责任。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直接对交警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你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打官司的对象: 在交通事故赔偿的民事诉讼中,你的被告应该是造成事故的对方驾驶员(或车主、保险公司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不是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只是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机关,并不直接参与民事赔偿的诉讼过程。
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时,你应该通过申请复核或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直接对交警部门提起诉讼。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