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接收员工档案后,处理流程需遵循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下是一个详细的处理流程:
一、档案接收前的准备
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 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需根据员工或原存档单位的申请,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这是档案转递的正式请求,包含了接收单位的信息、转档原因等必要内容。
审核档案转递资格:
- 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在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会审核档案是否符合转递规定。这包括检查档案的完整性、是否包含关键材料等。
二、档案转递过程
档案审核与包封:
- 对符合转递规定的档案,原单位会填写材料目录清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这是确保档案在转递过程中不被篡改或丢失的重要步骤。
转递方式与时间:
- 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于特定人员(如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等)的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 原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的转递工作。
三、档案接收与审核
实行告知承诺制:
- 接收单位在接收档案时,应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档案,对缺少关键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员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
- 员工需作出书面知情说明,并承诺补充材料后,接收单位方可接收档案;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
关键材料与非关键材料的处理:
- 关键材料一般指用于核定员工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 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接收单位应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指导员工补充相关缺失材料。
四、档案后续管理
回执退回:
- 接收单位在接收档案后,应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以确认档案已安全接收。
档案保管与利用:
- 接收单位应妥善保管员工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 在员工需要办理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保险等事项时,接收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查阅或出具相关证明服务。
五、特殊情况处理
- 对于流动人员死亡5年后的情况,其人事档案应按现行渠道移交或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等的人事档案,应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综上所述,单位接收员工档案后,需遵循严格的转递、接收、审核和管理流程,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档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