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构成要件-邱悦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合同纠纷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通常构成串通投标罪或合同诈骗罪(视具体情形而定),其构成要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 主体要件:

    • 串通投标罪: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可构成。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招标人以及招投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如评标委员会成员)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 合同诈骗罪:同样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招投标场景中,主要是指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中标的投标人。
  2. 主观要件:

    • 无论是串通投标罪还是合同诈骗罪,都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或骗取对方财物,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境中,行为人通常具有非法获取中标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
  3. 客观要件:

    • 串通投标罪:
      • 行为人实施了串通投标的行为,即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
      • 弄虚作假是串通投标的一种常见手段,如伪造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或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以骗取中标。
    • 合同诈骗罪(在招投标场景中):
      •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 在招投标中,这表现为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取中标,进而签订合同并骗取合同款项或项目利益。
  4. 客体要件:

    • 串通投标罪:侵犯的客体是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以及招标人、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在招投标场景中,主要侵犯的是招标人的财产权益以及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具体情形分析:

  • 如果行为人主要是通过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报价、轮流中标等方式破坏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那么更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 如果行为人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招标人的信任并获取中标,进而签订合同并骗取财物,那么更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后果:

  • 串通投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通投标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 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刑罚根据诈骗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议:

  • 在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 如果发现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处理。
  • 对于涉及招投标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加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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