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伤生活不能自理的范围”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导致的生活不能自理,主要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来确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综合评定制度,它会对被鉴定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
在生活自理障碍方面,主要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这通常指的是工伤职工在日常生活中,如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全天候的照料和帮助。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这意味着工伤职工在日常生活中,部分活动如进食、穿衣、洗漱等可以自理,但其他如翻身、大小便、自我移动等则需要他人的帮助或辅助器具才能完成。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这指的是工伤职工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活动可以自理,但仍有部分活动如上下楼梯、长时间行走等需要他人的帮助或辅助器具。
对于工伤导致的生活不能自理,赔偿方面通常会包括护理费。护理费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工伤职工因伤致残,还可能涉及到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其他赔偿项目。
另外,您提到的在工地上受伤骨折的情况,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并且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因伤致残,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等额外赔偿。
最后,我建议您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便确定您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从而为您的赔偿提供依据。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和赔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