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次责方无需按交强险赔偿,但需根据过错比例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交强险的适用前提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的法定保险。但本案中,双方均无驾照且未投保交强险,交强险的赔偿机制无法启动。因此,次责方不存在“按交强险赔偿”的法定义务。
侵权责任的承担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侵权责任仍按过错比例分担。具体到本案:
无证驾驶的加重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无证驾驶可处200-2000元罚款并拘留,但不影响民事赔偿比例。法院可能根据无证驾驶的过错程度,在责任比例上对无证方适当上浮(如从30%调至40%),但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实务建议
总结:次责方无需因未投保交强险而额外赔偿,但需按过错比例承担侵权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责任比例、损失证据及无证驾驶的过错程度综合计算。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