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属于用人单位。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定义角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及《劳动法》第二条,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合作社作为依法登记的法人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需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即有独立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则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
实践认定角度
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
例外情形
若合作社未依法登记,或仅以家庭成员、成员自带劳动力为基础开展生产(如家庭农场式合作),可能不被认定为用人单位,此时劳动关系可能转化为劳务关系或合伙关系,适用《民法典》而非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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