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休假计算公式-高慧颖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劳动纠纷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基本计算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简而言之,除正常工资外,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200%的日工资作为补偿(因为300%中已包含正常工资部分)。

  2. 日工资收入的确定方法
    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若职工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3. 特殊情形下的计算规则

    • 新入职员工:若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离职员工: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示例:
假设职工月工资为6000元(不含加班工资),应休年休假5天但未休,则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
日工资=6000元÷21.75天≈275.86元/天
未休年休假工资=275.86元/天×5天×200%(额外补偿)=2758.6元(不含正常工资)

若您对具体计算或适用情形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