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请求的撰写需围绕原审判决的错误展开,核心要点包括:明确再审请求事项、指出原审错误事实与法律适用、提交新证据(如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列明再审事由。以下是具体撰写框架与要点说明:
1. 再审请求事项(结论先行)
再审申请书首部需明确列明具体请求,例如:
关键点:请求需与原审诉讼请求范围一致,避免超出原审范围新增诉求(除非涉及程序违法等例外情形)。
2. 原审错误事实与法律适用(核心论证)
需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违法三方面展开:
事实认定错误:
指出原审未查清的关键事实(如证据未质证、关键证人未出庭),或错误分配举证责任导致事实认定偏差。
示例:原审未采纳申请人提交的《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法院以“无原件”为由排除,违反《民事诉讼法》第75条关于书证审查的规定。
法律适用错误:
说明原审错误引用法律条文或误解法律含义。
示例:本案属买卖合同纠纷,应适用《民法典》第621条关于标的物检验期限的规定,但原审错误适用《民法典》第510条(合同补充约定),导致责任划分错误。
程序违法:
列举原审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如超期审理、剥夺辩论权、审判人员应回避未回避)。
示例:二审法院未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仅由一名法官独任审判,违反《民事诉讼法》第41条关于二审合议庭组成的规定。
3. 新证据提交(如有)
若再审阶段有新证据,需说明:
4. 再审事由依据(法律条文支撑)
需明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中的具体事由,常见事由包括:
示例:本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二)、(六)项规定,原审认定事实缺乏证据支持且法律适用错误。
5. 撰写注意事项
提示:再审申请书需附原审判决书、新证据(如有)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建议委托律师审核以提升通过率。若需进一步协助撰写或分析具体案情,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