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办理交接工作一般是有报酬的,报酬通常包含在离职当月工资中一并结算,但具体是否额外支付报酬需分情况讨论:
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有明确约定
若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离职交接期间额外支付报酬”(如按日计发补贴),则公司需按约定履行。例如:某公司规定“员工离职交接期为5个工作日,每日补贴200元”,此时员工有权主张该费用。
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无明确约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交接工作期间的报酬通常已包含在离职当月工资中,公司无需额外支付。但需注意:
特殊情形下的报酬争议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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