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什么时候出台的-孙青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房产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通过,后经多次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历程如下:

  1. 首次颁布:1986年6月25日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进入法制化轨道。
  2. 第一次修订:1988年12月29日修正,主要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
  3. 第二次修订:1998年8月29日修订,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确立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
  4. 第三次修订:2004年8月28日修正,明确“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并完善征地补偿标准。
  5. 第四次修订:2019年8月26日修正,重点优化农村土地征收程序,缩小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保障农民权益。

现行有效版本为2019年修正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核心法律,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规划、征收、保护等多方面内容。若您有具体条款适用或实务操作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