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犯罪立案标准-张晓彬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房产纠纷

关于土地犯罪的立案标准,这主要涉及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以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两种情形。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这两种罪名的立案标准。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34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具体来说,立案标准包括:

  1. 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这通常指的是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2. 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这包括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导致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非法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 非法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 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这里的“其他土地”通常指的是除耕地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如林地、草地等。

  4.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这是指通过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所获得的违法收入达到或超过50万元。

  5.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这表示行为人之前已经因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仍然继续从事此类违法行为。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那些虽然不符合上述具体标准,但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行为。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土地犯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