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违法阻却事由有哪几种-张磊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刑事辩护

刑事违法阻却事由,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能够阻止犯罪行为成立或减免刑事责任的法定或超法规事由。这些事由的存在,使得原本看似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法律上不被视为犯罪或至少减轻了其刑事责任。以下是几种主要的刑事违法阻却事由:

  1. 正当防卫

    • 定义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成立条件: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防卫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 特殊规定:对于正在进行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实例说明:如张某在大街上遭遇李某持刀抢劫,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与李某搏斗并将李某打伤,此行为即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 紧急避险

    • 定义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因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 成立条件:必须存在现实且正在发生的危险;避险行为是出于不得已的情况;避险行为所保护的权益应大于或等于所损害的权益(从整体权益衡量角度理解);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 特殊规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实例说明:如船舶在海上航行遇到暴风雨,为避免船舶沉没,船长下令抛弃部分货物以减轻重量,这种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即为紧急避险。
  3. 被害人承诺

    • 定义:被害人在其合法权益可自由处分的范围内,对侵害行为的同意可成为阻却犯罪的事由。
    • 成立条件:承诺人具有完全的理解与判断能力;承诺必须出自真实意愿,无胁迫或欺骗;承诺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承诺的效力限于承诺人所能处分的权益范围。
    • 实例说明:如某人同意医生对其进行手术,即使手术过程中造成了一定的身体损害,但由于事先有承诺,因此医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4. 法令行为与职务行为

    • 定义:基于法律规定或职务要求所实施的行为,如执行死刑、扭送犯人等,可构成犯罪阻却事由。
    • 解释:这些行为因具备法律授权或职务职责,故不被视为违法。例如,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依法使用枪支,即使造成嫌疑人伤亡,也不构成犯罪。
  5. 自救行为

    • 定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通过正常途径难以恢复时,依靠自身力量进行的救济行为,若手段适当,可构成自救行为而不被视为犯罪。
    • 成立条件:存在先前的不法侵害导致权益受损;通过法律程序或国家机关恢复权利存在明显困难;自救行为所采取的手段应具有适当性,不得超出必要限度。
    • 实例说明:如某人财物被盗,在无法及时获得警方帮助的情况下,自行追踪并夺回财物,若手段适当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视为自救行为。
  6. 其他阻却事由

    •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构成犯罪。
    • 无因管理:虽然通常属于民法范畴,但在特定情况下,如为了保护他人利益而擅自管理他人事务,若未造成损害且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也可能不构成犯罪。

总结:刑事违法阻却事由是多样化的,它们在特定情境下排除了行为的犯罪性。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应全面考虑行为的主观意图、客观表现、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存在阻却事由等因素。如果你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