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远程做笔录的案件是不是情节比较轻”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远程做笔录,即远程视频讯问,是办案人员通过检察专网、多媒体设备、计算机终端等设备,以可视化的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告知诉讼权利、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这种方式的采用,并不直接决定案件的情节轻重。
远程视频讯问的适用并不局限于轻微案件。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如浙江永康等地的检察院,为了提升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确实在轻微刑事案件中率先尝试了远程视频讯问机制。但这并不意味着远程视频讯问只能用于轻微案件。实际上,只要远程视频讯问不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或不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论案件类型、不论诉讼阶段,原则上都可以使用。
案件情节的轻重与讯问方式无直接关联。案件的情节轻重主要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而讯问方式,无论是传统的面对面讯问还是远程视频讯问,都只是办案人员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手段。因此,不能仅凭讯问方式来判断案件的情节轻重。
远程视频讯问具有诸多优势。它不仅可以节约办案成本、提升办案效率,特别是在跨区域办案、舆情管控期间发挥的作用更为重要。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同步传输速度、传输效果已得到显著提升,之前的担忧如图像传播速度慢、声音听不清等问题已不复存在。此外,远程视频讯问形成的笔录和视频资料也具有证据能力,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综上所述,远程做笔录的案件并不一定是情节比较轻的。案件的情节轻重与讯问方式无直接关联,而远程视频讯问只是一种办案手段,其适用并不局限于轻微案件。希望这一解答能够消除您的疑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