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谁发布的-封国强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行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具体来说,该法于2018年3月2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从法律发布的主体和程序角度来看:

  1. 发布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有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自然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发布的。

  2. 发布程序:该法的制定和发布遵循了严格的立法程序。从起草、审议到表决通过,每一个环节都经过了充分的讨论和审议,确保了法律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最终,该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高票通过,体现了其广泛的民意基础和法律权威。

此外,从法律的内容和目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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