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启动 学员在法治宣讲中如何平衡权利与义务-叶儒璋律师|法行宝
2026-04-21 合同纠纷

结论概述:在西北政法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法治宣讲活动中,学员平衡权利与义务需从明确权利义务边界、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强化法治思维四个维度入手。结合新闻背景中“法治宣讲”“普法行动”等模块,学员需以法律为准绳,在传播理论的同时维护自身与他人合法权益,避免因权利滥用或义务缺失引发法律风险。

1. 明确权利义务边界:以法律条文为基准

学员在法治宣讲中既是权利主体(如言论自由、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义务主体(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学员享有言论自由权,但不得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学员对原创宣讲内容享有著作权,但需注意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新闻背景关联:若学员在宣讲中引用他人理论或案例,需遵守《著作权法》第24条的“合理使用”规则(如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避免侵权。

2. 依法行使权利:避免权利滥用

学员行使权利时需遵循“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原则。例如:

  • 言论自由:宣讲内容不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禁止散布谣言或煽动性言论;
  • 肖像权使用:若宣讲中涉及他人肖像(如拍摄活动照片),需依据《民法典》第1019条取得同意,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新闻背景关联:学员在“普法行动”中制作理论短视频时,若使用网络素材,需核查素材是否已获授权,避免因版权问题引发纠纷。

3. 积极履行义务:以责任意识为核心

学员需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

  • 法定义务:如遵守活动纪律(《民法典》第176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民事义务”)、保护他人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
  • 道德义务:如尊重不同观点、避免宣讲内容歧视性表述(《残疾人保障法》第38条禁止就业歧视,可延伸至言论规范)。
    新闻背景关联:在“基层调研”模块中,学员若收集群众信息用于宣讲案例,需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取得同意,否则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如罚款)或民事赔偿责任。

4. 强化法治思维:以预防性法律措施为保障

学员可通过以下方式降低法律风险:

  • 事前审查:宣讲内容提交校团委或法律顾问审核,确保符合《网络安全法》第12条(禁止传播违法信息);
  • 证据留存:若宣讲中涉及争议性话题(如社会热点解读),保留引用法律条文、权威案例的出处,避免被误解为“歪曲法律”;
  •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流程(如听众质疑宣讲内容合法性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新闻背景关联:学员在“青年夜校”中参与“理论短视频大赛”时,若视频内容被举报违法,可依据《电子商务法》第49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主张已尽审核义务,减轻自身责任。

延伸思考:法治宣讲的社会价值与法律风险平衡

学员的法治宣讲不仅是理论传播,更是法律实践的缩影。例如:

  • 积极影响:通过宣讲《民法典》合同编,可帮助群众理解“青马工程”合作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减少后续纠纷;
  • 潜在风险:若宣讲中对法律条文解读错误(如将《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构成要件表述错误),可能误导听众,甚至引发行政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建议:学员在宣讲前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如“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案”中诽谤罪的认定标准),确保内容准确性;若涉及专业领域(如刑事辩护),建议联合法学教师或律师共同备课。

总结:学员在法治宣讲中平衡权利与义务,需以法律为标尺,在行使权利时尊重他人权益,在履行义务时强化责任意识,并通过预防性措施降低风险。若在宣讲中遇到具体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认定),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民法典》《刑法》等法规提供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