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公司迟到罚款交给哪里”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公司是否有权对迟到进行罚款,二是如果公司确实进行了罚款,罚款应如何处理。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一般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而非普通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除非是被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特殊组织,否则没有行政处罚权的普通用人单位不能对其劳动者进行行政处罚。此外,《劳动合同法》也强调了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经过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未履行这些程序,那么对员工的违纪罚款制度也是无效的。
接下来,针对您问题的具体部分,即罚款应交给哪里:
如果公司确实进行了罚款,并且这种罚款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即公司没有罚款权),那么您有权拒绝支付这笔罚款,或者要求公司退还已支付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罚款并没有一个“应该交给哪里”的合法去处,因为它本身就不合法。
如果公司坚持要求罚款,并且您认为这种要求不合理或违法,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迟到罚款并不是一个合法或合理的做法。如果公司确实进行了这样的罚款,您应该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并寻求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也建议公司在管理员工时,应摒弃简单粗暴的罚款方式,而采用更加合法、合理和人性化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