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属于税收保全范围。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某些客观原因,致使税款有不能征收或难以征收的危险时,为确保税款的征收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其中也包含对现金的保全。
具体来说,税收保全范围通常包括纳税人的以下财产或权益:
在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确保不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保全措施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现金作为纳税人的一种财产形式,是可以被纳入税收保全范围的。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