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退役军人如果犯了法,是否会被取消优待证,以及具体什么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导致被取消”的问题,我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退役军人如果犯了法,确实存在被取消优待证的可能性。具体来说,当持证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其优待证可能会被收回:
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如果退役军人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处于羁押状态或正在被通缉,其优待证将被收回。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对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退役军人,其优待证同样会被收回。
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这一条款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所有可能严重影响退役军人身份荣誉的情形。例如,如果退役军人因严重违法行为被社会广泛知晓,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退役军人的整体形象和荣誉,那么其优待证也可能被收回。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行为虽然不直接构成违法犯罪,但也可能导致优待证被收回或受到其他处理,如: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优待证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优待证的管理规定,损害了优待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一旦发现,优待证将被收回。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优待证的:这也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一旦查实,优待证同样会被收回。
关于优待证的收回程序,根据规定,确认需要收回的,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会及时通知合作银行暂停应收回优待证的非柜面业务办理功能。如果仍有相关金融功能需要使用,由合作银行在完成金融功能转移后协助收回。收回的优待证,由省(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登记销毁。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持证人被收回优待证后,相关情形消失、能够主动改正错误并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可以重新申请优待证。但重新申请需要经过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的审核,审核情况还需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