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做养生项目因身体原因不能做了 不退钱行吗-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合同纠纷

一般情况下,若因顾客自身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做养生项目,商家不退钱是不合理的,但具体是否能够退款需分情况讨论:

  1. 合同或协议中有明确约定:

    • 如果在顾客购买养生项目时,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因顾客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接受服务时的退款政策,那么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来执行。
    • 若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可以退款,商家则应当按照约定退款给顾客。
    • 若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了不予退款或设定了特定的退款条件(如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等),且这些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商家有权按照约定处理。
  2. 合同或协议中无明确约定:

    • 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
    • 顾客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接受养生项目服务,通常被视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因此,商家应当与顾客协商退款事宜,并根据顾客已经接受的服务次数、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退款金额。
    • 如果商家拒绝退款或协商无果,顾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起民事诉讼等。
  3. 商家存在过错或欺诈行为:

    • 如果商家在提供养生项目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或欺诈行为,导致顾客身体受损或无法继续接受服务,那么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全额退款给顾客。
    • 在这种情况下,顾客不仅可以要求退款,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建议:

  • 对于顾客而言,在购买养生项目服务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或协议中的条款,特别是关于退款政策的约定。如果对条款有疑问或不明确的地方,应当及时向商家咨询并要求解释清楚。
  • 对于商家而言,应当制定合理、明确的退款政策,并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同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与顾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