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追加股东为被告 公司称作什么-沈权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16 公司事务

在起诉公司时,若需要追加股东为被告,公司在此类诉讼中的角色及追加股东的具体情形和程序如下:

一、公司角色

在起诉公司的诉讼中,公司本身是直接的被告,承担着回应原告指控、提供证据、参与庭审等诉讼义务。当需要追加股东为被告时,公司仍然是原诉讼的被告,而股东则因特定原因被追加进来,与公司共同成为被告或承担特定责任。

二、追加股东为被告的常见情形

  1. 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时未按规定出资,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示例:若公司拖欠货款被起诉,且经查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法院可依申请或职权追加该股东为共同被告。
  2. 股东抽逃出资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将出资转出,债权人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示例: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通过非法手段将出资转出,导致公司资金不足,无法清偿债务,此时可追加该股东为被告。
  3. 公司人格否认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示例:股东过度控制公司,导致公司与股东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丧失独立人格,此时可追加滥用权利的股东为被告,要求其与公司共同承担债务。
  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财产混同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虽你提供的公域知识中误引为第二十三条,但正确条款为第六十三条),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示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相互独立,此时可追加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股东清算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公司解散后,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有权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示例:公司解散后,股东未及时清算且未保管财务账册,导致债权人损失扩大,此时可追加该股东为被告。

三、追加股东为被告的程序

  1. 提交申请: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请求追加的股东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追加的股东是必要共同诉讼的被告,并证明其存在及详细情况。
  2. 法院审查: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股东是否存在上述应追加为被告的情形,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
  3. 作出裁定:法院经审查后,将作出是否追加股东为被告的裁定。若裁定追加,则股东将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若裁定不追加,则诉讼将继续仅针对公司进行。

四、实务建议

  1. 充分准备证据:在申请追加股东为被告前,应充分收集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应承担责任的情形,如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财产混同、滥用权利等。
  2. 注意诉讼时效:涉及股东责任的请求权可能受不同时效限制,如出资不实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因此需注意在时效期内提起诉讼。
  3. 考虑执行阶段追加:若判决后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债权人可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以扩大责任主体范围。

总结来说,在起诉公司时,若需要追加股东为被告,应明确法定情形、收集充分证据,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公司在此类诉讼中仍然是原被告,而股东则因特定原因被追加进来共同承担责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