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现金又退回去了犯法吗-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6-04-16 刑事辩护

偷了现金又退回去了,这一行为仍然可能构成犯罪,但主动退赃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犯罪构成角度

  1. 盗窃罪的成立:

    • 盗窃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一般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不同地区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盗窃罪即告既遂。
    •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你已经偷取了现金,且现金数额达到了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或者存在上述特殊情形,那么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
  2. 归还财物不影响犯罪成立:

    • 即使你事后出于各种原因将所偷现金归还,这一返还行为在法律上并不影响之前盗窃行为的定性。盗窃犯罪依然成立,因为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归还只是事后的补救措施。

二、量刑情节角度

  1. 积极退赃是从轻处罚情节:

    • 主动归还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积极退赃的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行为,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 这意味着,如果你在盗窃后主动归还了现金,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根据你的退赃情况,对你从轻或减轻处罚。
  2. 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

    • 如果盗窃的现金价值本身较小,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可不认为是犯罪。例如,偶尔盗窃少量价值不高的财物,并及时归还,没有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有可能不作为犯罪处理。
    • 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现金数额虽然不大,但你的行为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多次盗窃、在公共场所盗窃等,那么仍然可能构成犯罪。
  3. 司法机关的裁量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赃、退赔,且情节轻微,司法机关可以考虑不予起诉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如有必要,则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这意味着,即使你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但如果你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赃,那么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不被起诉或免除刑事责任。

三、实际建议

  • 主动投案自首:如果你已经实施了盗窃行为,但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掌握证据,我建议你主动投案自首。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可以为你争取到更好的量刑结果。
  • 积极退赃:无论你是否已经投案自首,我都建议你尽快将所偷现金归还给被害人。这不仅可以体现你的悔罪态度,还可以在量刑时为你争取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 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在司法机关的调查过程中,你要如实陈述事实,积极配合调查。不要试图隐瞒或歪曲事实,否则可能会对你的量刑产生不利影响。

总结来说,偷了现金又退回去了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仍然可能构成盗窃罪。但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等情节可以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素。如果你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以便更好地了解你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