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情况任职有试用期”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来解答您的疑问:
首先,试用期制度主要适用于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司厅局级以下(含司厅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这包括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以及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其次,如果干部是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也适用试用期制度。这意味着,即使干部之前已经有一定的职务经验,但在转任新的领导职务时,仍然需要经过试用期的考察。
关于试用期的长度,规定明确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开始计算。在试用期间,领导干部需要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并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如果考核合格,组织(人事)部门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并将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如果考核不合格,则会免去试任职务,并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此外,如果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也会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中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任职有试用期的情况主要涉及到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特别是那些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的干部。试用期制度旨在完善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试用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