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伤申请本人不去可以吗”这个问题,我可以给您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认定的申请并不严格要求必须由受伤职工本人亲自去办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受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难以亲自办理工伤认定申请,那么他的近亲属,比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作为申请的主体,代为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要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承担首要义务,他们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进行申报。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这个时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需要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同意。另外,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也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这些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础,必须准备齐全。
最后,关于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甚至会在15日内就作出决定。决定作出后,会以书面形式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所以,您完全不用担心因为自己无法亲自去办理而错过工伤认定的申请,您的近亲属是可以代为办理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