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和依据及程序-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公司事务

结论:追加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进行。以下将详细阐述追加的条件、依据及程序。

一、追加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

  1. 法人追加条件:

    • 法人资格存续:法人必须仍然存在,未被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若法人已不存在,则无法追加为被执行人。
    • 财产混同或滥用权利:若法人与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财产混同,或法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法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被执行人。
  2. 股东追加条件:

    • 未履行出资义务:若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 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公司债权人同样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 一人公司财产混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二、追加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依据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追加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2. 事实依据:

    • 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法人或股东存在上述追加条件中的情形,如财产混同的证据、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等。

三、追加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程序

  1. 提交申请:

    • 债权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请求追加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法院审查:

    • 执行法院会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是否符合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条件。
  3. 听证与裁决:

    • 若执行法院认为有必要,会组织听证会,让债权人、被追加的法人和股东等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 执行法院会根据审查结果和听证情况,作出是否追加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裁决。
  4. 执行与救济:

    • 若裁决追加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会依法对他们的财产进行执行。
    • 若被追加的法人和股东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或申请复议等救济途径。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应充分收集证据,确保申请追加的法人和股东确实存在应承担责任的情形。同时,也应注意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时效性,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申请被驳回或执行延误。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