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责-嵇小函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合同纠纷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责任类型

  1. 民事责任:

    • 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即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内容签订并执行采购合同。
    • 赔偿损失:若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违约行为给中标成交供应商造成了损失,如准备合同履行所产生的费用、预期利润等,中标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需以实际损失为限,且中标成交供应商也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
  2. 行政责任:

    • 监管部门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财政部门等监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对于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如果构成违法,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法律责任承担的具体情形

  1. 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 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如擅自改变采购结果、以不合理的条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等,将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和可能的行政责任。
  2. 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情形:

    • 如果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出现了法定或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如中标成交供应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解除合同,且通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需要及时通知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

三、建议与措施

  1. 中标成交供应商:

    • 在遇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签订合同的情况时,首先应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拒绝签订合同的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 如果沟通协商无果,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监管部门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应确保已经充分了解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情况,并对其履约能力进行评估。
    • 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并执行采购合同,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 如果确实需要解除合同,应及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并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尽量减少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损失。

总结来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可能的行政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此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