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額200万中间人怎么罪-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经济纠纷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中间人的定罪与量刑需依据其是否明知、参与程度、具体行为性质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及介绍贿赂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 适用情形与构成:

    • 中间人若积极参与、策划虚开行为,与虚开方或受票方存在共谋,为虚开提供帮助或促成交易,且明知会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则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此罪名涉及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等四种行为方式。
    •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将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罚。
  2. 中间人的角色与责任:

    • 若中间人仅起介绍作用,但明知或应知双方存在虚开行为而仍然进行介绍,可能构成“介绍他人虚开”的情形,被视为该罪的共犯。
    • 若中间人不仅介绍还积极参与策划、实施等过程,如提供虚假信息、协助伪造文件等,其行为性质将更加严重,可能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被认定为主犯或从犯。
  3. 量刑标准:

    • 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虚开税额200万的情况,通常接近或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中间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 适用情形:

    • 中间人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人,无论是否了解购买方的具体用途,都可能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根据出售的数量及情节严重程度,将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罚。
  2. 量刑考虑:

    • 若中间人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其量刑将依据出售的数量及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虽然虚开税额200万并不直接等同于出售数量,但若中间人的行为涉及大量发票的非法出售,其刑罚可能相应加重。

三、介绍贿赂罪

  1. 适用情形:
    • 中间人在虚开增值税发票过程中,如果收受或索取贿赂,为行贿方和受贿方之间的虚开行为进行沟通、撮合,促成不正当利益的实现,则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情节严重的将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定罪与量刑的综合考虑因素

法院在定罪与量刑时,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虚开的税款数额大小;
  • 中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地位;
  • 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 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现等。

总结与建议: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的中间人如何定罪与量刑,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问题。对于虚开税额200万的情况,中间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具体还需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因此,我建议你或相关当事人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应谨慎行事,避免卷入违法犯罪活动之中。若已涉及此类案件,请及时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