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可以做蓄水池吗-陈雨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设施农用地是否可以做蓄水池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蓄水池的规模、用途以及建设方式。以下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农田水利设施用地的相关政策。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的通知,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包括蓄水池的建设,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划引导和耕地保护要求。

  1. 高标准农田等项目配套建设蓄水池:

    • 如果是在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复垦等项目建设中,需要配套建设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的永久性蓄水池及排水设施,这些是可以纳入项目管理的。
    • 但涉及占用一般耕地的,需要落实进出平衡;如果确需占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需经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充分论证后,在项目区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进出平衡,难以补足的,在县域范围内按照“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落实补划。
  2. 临时性蓄水池:

    • 因抗旱保墒,农户或种植企业需在田间地头建设临时性蓄水设施(使用期限在一年内且不建设永久性坝体),如果选址无法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需经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论证后方可建设。
    • 这类临时性蓄水池需当年建设当年恢复为耕地,以确保耕地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3.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 2021年11月27日后,确因作物种植新建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的蓄水池、泵房、过滤加压站和蓄水池引水渠道等配套设施,这些可以参照设施农业用地中辅助设施用地管理。
    • 涉及占用一般耕地的,同样需要落实进出平衡,且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4. 其他蓄水池:

    • 如果建设蓄水量在1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蓄水池及其配套设施,这些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不得以设施农用地备案或拆分为小于10万立方米的蓄水池来规避建设用地审批,以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结与建议:

  • 如果您计划在设施农用地上建设蓄水池,首先需要明确蓄水池的规模、用途以及建设方式。
  • 根据蓄水池的规模和用途,按照上述政策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论证、备案或建设用地报批等手续。
  • 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条件,合理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以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