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关业主电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具体来说: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催交物业费。这一条款直接禁止了物业通过断水断电等手段来迫使业主交纳物业费的行为,因此,物业关业主电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其次,从物业管理条例的角度来看,物业服务企业也无权擅自中断供电。物业管理条例中通常会有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和权限的明确规定,其中就包括不得擅自中断对业主的供电服务。物业关业主电的行为同样违反了这一规定。
再者,物业关业主电的行为给业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损失。比如,可能导致业主家中冰箱内的食物变质,电器设备因突然断电而受损,甚至影响到孩子的正常学习和作息,以及全家人的通讯中断等。这些损失都是由于物业的非法行为所导致的,因此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业主遇到物业关电的情况,应当及时与物业沟通,要求其立即恢复供电,并可以向相关部门(如住建局)提起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或仲裁)来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物业关业主电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它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给业主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因此,我们应当坚决反对和抵制这种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