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本人自愿放弃伤残鉴定后能否反悔要求赔偿,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放弃伤残鉴定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是否存在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若放弃伤残鉴定的行为合法有效,则一般不能反悔要求赔偿
如果当事人在放弃伤残鉴定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同时放弃行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那么该放弃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当事人通常不能再以未进行伤残鉴定为由反悔并要求赔偿,因为其已通过自主行为放弃了通过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而主张赔偿的权利。
若放弃伤残鉴定的行为存在法定可撤销或无效情形,则可以反悔要求赔偿
特殊情况下的反悔与赔偿主张
即使放弃伤残鉴定的行为本身合法有效,但如果后续出现了新的证据或情况,使得原先放弃鉴定的决定显得不合理或显失公平,例如,当事人在放弃后发现伤情远比预期严重,且该伤情在放弃时因客观原因未能被发现或评估,那么当事人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重新进行鉴定和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其重新鉴定和赔偿的请求。不过,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较高的举证责任,证明其反悔的合理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