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存在哪种行为记1分-吴彬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交通事故

根据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人存在以下行为时,一次将被记1分:

  1. 超速行驶(特定车辆与道路):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例如,若某普通公路限速60km/h,车速达到66-71km/h时,即属于此情况,将被记1分。
  2.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掉头: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如未合理选择会车地点、保持安全间距等。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这些行为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受到记分处罚。
  3.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如夜间在无照明或低能见度情况下未开启相应灯光,或通过特定路段(如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等)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灯光是车辆行驶的重要信号工具,不按规定使用会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判断。
  4.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等)或禁止标线(如单、双黄实线等)指示的。这些标志和标线是交通管理部门为保障交通安全和顺畅而设置的,违反它们会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5. 载货尺寸超标或超载(未达30%):

    •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这会影响车辆的操控性和稳定性。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超载会使车辆制动距离延长、轮胎磨损加剧等,增加行驶风险。
  6.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部分车辆):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定期检验能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7. 擅自改变车辆结构、构造或特征:

    •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擅自改变车辆结构可能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
  8. 驾驶人未系安全带: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安全带是保护驾乘人员安全的重要装置,不系安全带会大大增加事故发生时人员伤亡的风险。
  9.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 驾驶摩托车时不戴安全头盔的。安全头盔能在摩托车发生事故时为驾驶人提供头部保护,降低伤亡风险。
  10.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驾驶机动车时接打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些行为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增加事故风险。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这些记分规定旨在通过经济处罚和记分制度,促使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 法律建议:作为驾驶人,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在行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速度限制、会车规定、灯光使用规定等,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要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可能法律后果:

  • 如果驾驶人存在上述行为之一,将被一次记1分。虽然记分分值相对较低,但多次违法或累积记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如吊销驾驶证等。因此,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法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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