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可以要回吗-刘美锋律师|法行宝
2026-04-11 合同纠纷

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要回的,但具体能否要回,需要结合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情况、受赠人的行为以及行使撤销权的期限等多个因素来综合判断。以下是对这些因素的详细分析:

  1. 赠与合同的性质与条件

    • 附条件的赠与: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赠与所附的条件,而受赠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该条件,那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并收回赠与款。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例如,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需要完成某项学业或达到某个职业目标才能获得赠与,而受赠人未能达成,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不可撤销的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通常不得任意撤销。即使附有条件,赠与人也面临较多限制。但是,如果受赠人出现法定撤销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仍可依法撤销赠与。

  2.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情况

    • 权利转移前:在赠与财产的权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并收回款项。因为此时赠与行为尚未完成,赠与款的所有权仍属于赠与人。例如,如果赠与的是房产,且尚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权利转移后:一旦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人,且受赠人也满足了约定的赠与条件,通常情况下赠与行为即告完成,赠与款不能随意收回。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法定的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3. 受赠人的行为与法定撤销情形

    • 严重侵害权益: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例如,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进行了人身伤害或财产侵占,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不履行义务:包括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以及不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赠与人同样可以撤销赠与并收回赠与款。例如,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需要定期探望赠与人,而受赠人未能履行,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4. 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 一般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通常需要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未在此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可能失效。因此,赠与人应及时关注受赠人的行为,并在发现撤销事由后尽快行使撤销权。

    • 特殊情况:对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而言,其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赠与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时间过长而导致证据灭失或难以收集。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赠与人应仔细核对赠与合同的内容及性质,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即向我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同时,受赠人也应认真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条件,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如果赠与人想要撤销赠与并收回赠与款,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