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土地延包是可以进行的,并且可以发放新的承包证。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法律背景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承包地应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同时,该法也规定了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但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承包地之间的调整,并不影响原承包户内成员的变更和延包。
二、具体情况分析
承包方代表已故:
- 承包方代表的死亡,并不导致整个承包合同的终止或无效。承包合同是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代表只是农户中的一员,其死亡不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的权利。
承包证上只有女儿一人:
- 如果承包证上明确记载了女儿作为承包方的一员,那么女儿就有权继续承包该土地。在延包时,女儿可以作为新的承包方代表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承包方。
确权证丢失:
- 确权证的丢失并不影响土地承包关系的存在和效力。确权证只是证明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其丢失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或出具相关证明来解决。在延包时,相关部门会根据原有的承包合同和档案记录来确认承包关系,并发放新的承包证。
三、延包与新证发放流程
提出申请:
- 您(或女儿作为代表)需要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延包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原承包合同、身份证明等)。
审核与批准: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承包关系和承包地四至、面积等无误后,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
发放新证:
- 经批准后,相关部门会发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您的延包权利。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及时补办或出具证明:
- 鉴于确权证已丢失,建议您尽快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或出具相关证明,以便在延包时能够顺利提供所需材料。
了解当地政策:
- 不同地区对于土地延包和新证发放的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
保留好相关证据:
- 在延包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与承包关系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原承包合同、身份证明、申请材料等),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您在延包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